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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备用网址安全化规章制度

 
  • 1.《入 馆 须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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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读者凭本人的校园卡入馆,入馆时请主动刷校园卡。
    1.2 保持馆内安静,请勿在馆内喧哗或朗读。入馆后读者应将手机调至震动档,阅览室内不要拨打接听手机。
    1.3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
    1.4 保持馆内清洁卫生,勿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1.5 爱护书刊资料和馆内设施设备,不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未经许可,不得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
    1.6 维护馆内秩序,倡导文明阅览,不要抢占阅览室或自习室座位,不要过夜使用存物柜存放物品,不要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1.7 读者进入图书馆后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衣装整洁。
    1.8 不要在图书馆内进餐或吃零食等。
    1.9 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 2.《校园卡借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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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校园卡使用说明
    2.1.1 校园卡是读者进入图书馆的有效证件,其功能包括进入图书馆、阅览室、自习室,外借图书,登录查询系统等。

  • 2.1.2  校园卡的学号或者工号作为读者登录365备用网址安全化书目检索系统(OPAC)的账号。读者在图书馆产生的借阅、归还、违章等信息均记录与该读者账户中。
    2.1.3 利用学号或工号进行登录(身份验证)后,方可在图书馆借阅信息栏目中查到本人书刊借阅情况,进行网上预约、网上续借、网上挂失和修改帐户信息等操作。  
    2.1.4 读者需持印有本人照片的校园卡进入图书馆。  
    2.2 借阅权限的开通
    2.2.1 凡我校正式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法律硕士学院取得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在继续教育学院取得正式学籍的继续教育本科生以及经过国际教育学院确认的本科留学生和硕士、博士留学生等可获得借阅权限。
        未经开通借阅权限的上述人员可凭校园正式卡和本校职能部门的有效证明,到图书馆借阅部申请开通借阅权限。新生集中办理;新教工个人办理。
    2.2.2 在学校人事处登记的非正式编制的教职工,经所在单位担保,出具担保凭证,持教工卡到图书馆借阅部可开通借阅权限。
    2.2.3 持校园临时卡到图书馆开通借阅权限者,须经所在单位担保,出具担保凭证,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图书馆借阅部申请。附:                                                    担保书.doc   。
    2.3 证件丢失规定
    2.3.1 校园卡丢失后应尽快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 。
    2.3.2 在校园卡补办期间,师生可凭学生证或工作证在图书馆各阅览室阅览书刊,图书馆不提供外借服务。
    2.3.3 读者的借阅情况以计算机记录为准。因丢失校园卡发生的损失,由该校园卡所有人本人负责。 2.3.4 补办规定参见中国政法大学“校园一卡通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2.4离校
    2.4.1 凡本校读者离校(学生毕业、结业、转学、退学、延期、出国、留校保研)以及教职工离校等,或校外读者退证,须到图书馆借阅部办理离校手续。
    2.4.2 读者办理离校手续前必须还清所借全部图书并处理完毕各种违章事宜,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须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4.3 读者离校时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离校手续,由主管单位或担保人负责追回图书或照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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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北京市高校图书馆联合体馆际互借图书证管理办法》


  • 3.1 借阅证发放与回收
        有权申请馆际借阅图书证的读者范围为我校教师和博、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读者到学院路校区图书馆借阅部凭本人一卡通登记换取馆际借阅证,然后再到图书所在馆办理借阅手续。
        考虑到馆际之间的距离,读者每次换取馆际借阅证的时间为40天。一般不续办。
    3.2 借阅证的使用
        读者须凭馆际借阅证进入有借阅关系的图书馆,借书阅览时可以享有该馆读者的一般权限,并遵守该馆的借阅规则。
        每个馆际图书借阅证可以借书3册,每册的借期为30天(原则上不续借)。外借范围仅限于普通中文图书(不包括外文图书、特藏图书、工具书、库本书和期刊等)。
    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馆际借阅证如有遗失,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时到办理借阅关系的图书馆挂失并说明情况,同时应到我馆进行声明,并交纳工本费20元(此条款由馆际协作图书馆决定)。
    如有违章(如图书损坏、丢失、逾期不还、违反阅览室管理规定等),读者按提供服务的图书馆的管理条例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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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图书馆有关禁止恶意下载,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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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遵照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为了维护广大师生合理、合法使用数据库、电子期刊等电子资源的权利,同时保障我校利用数据库的经济利益,现对维护知识产权、杜绝恶意下载数据库文献的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4.1 不得使用任何智能下载工具下载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
    4.2 不得连续、系统、集中、批量地下载文献;数据库商与我方关于恶意下载有特殊约定的,不得违反该特殊约定。不允许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牟利。
    4.3 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设置相应的代理服务器,要事先得到网络中心和图书馆的允许,并且保证该服务器不会让校园外IP通过它访问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
    4.4 接到数据库提供商提供的恶意下载通知后,由校图书馆汇同网络中心、保卫处共同追查违规者。图书馆将调查结果及时呈交学校办公室,由学校根据违规者的情节轻重,对所犯错误的认识,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给予相应处分。同时在校园网上公示违规者的姓名、所在单位、地址、错误事实及处理情况。
    4.5 图书馆、网络中心、所在院所、中心的有关人员到场监督违规者删除或销毁恶意下载的数据。
    为杜绝发生恶意下载事件,图书馆与网络中心联合实施对全校IP地址的监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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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借阅部管理规定》


  • 5.1 服务项目
        借阅部负责图书的管理与流通,为读者提供借阅服务。借阅部开展的服务项目有:
    外借:借阅部为读者办理外借图书手续。图书馆的大部分图书可以外借,但已设定为不外借的图书只供馆内阅览。它们包括:古籍书、样本书、港台书、部分工具书、多卷书和博硕论文等等,除备用书库,图书馆其他书库均为开架借阅方式。
        还书:借阅部还书处为读者办理还书手续。
        阅览:设有阅览座位的借阅室可供读者在本室内学习。
        电子资源的阅览:阅览室为读者提供多台计算机,读者可自行上网查阅资料。
    其他:读者借阅权限的开通、离校手续等由借阅部负责。昌平图书馆办理地点在借阅一部,学院路图书馆办理地点在借阅二部。
    5.2 借阅规则
        读者在借阅部进行借阅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图书馆借阅部实行开架借阅方式,读者可直接进入图书馆各借阅室,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读者可在两校区借书、还书。
        借阅部外借中文图书的借期教师为60天,其他读者为30天,外文图书均为30天,读者应按期归还。读者应在寒、暑假假期内归还的图书,可在开学后2周内还清;读者到外地出差、实习,未能按期归还所借图书,须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
        外借图书超过借阅期,每册图书每超期一天交纳逾期使用费0.10元;如所借图书到期日为周六、日,则借期自动顺延至周一。
    读者可根据需要,续借一般图书;读者可在该书到期的前7日内办理,续借期为10天,每种图书限续借一次,续借手续可到借阅部办理,或在网上自行办理。有逾期未还图书及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读者不予续借,已有他人预约的图书无法续借。 
        读者所需图书已被全部借出时,方可在网上办理预约手续,一次只能预约2本图书。图书馆规定不外借的图书不能预约。逾期未还图书的及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读者不予预约。借阅处对预约的图书只给予保留4天(从图书馆通知读者之日计算,读者可在个人信息中查询预约到馆情况),过期预约自动取消。 
        读者需要对不外借的图书复印时,应征得书刊所在借阅室的老师同意、登记后方可外借复印。每次限2册,1小时之内归还,闭馆前1小时不办理外借复印手续。
        借书时应检查所借图书,如果存在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
    进入图书馆各阅览室请勿带食品、饮料等。   
        在可供阅览的室内,读者每次可从书架上取2册图书阅览,阅毕请放在阅览桌上。
    涂抹、撕划、污损图书,每页按0.5元—2元赔付;条码、磁条撕毁、破损的,按1—2元赔付。损坏严重者,按丢书处理。 随书光盘丢失每张赔偿5元。
        丢失图书者需在借阅期内到借阅部申请赔书预处理(阻止逾期费的生成),超过借阅期未申请者,系统将自动生成每册图书每天0.10元的逾期使用费。办理赔书预处理申请后,丢失图书者需购买书名、作者(译者)、出版社相同、版次相同或更新版次的书籍,并交纳图书加工费5元;如无法赔偿原书则按图书出版时间交纳赔款:中文图书、港台图书1990年以后出版的图书按3倍赔付,1985年至1989年出版的图书按5倍赔付,1985年以前出版的图书按10倍赔付。特藏书价格另定。 外文图书按5倍赔付。

  •     图书馆的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请勿携出室外。偷窃图书者,图书馆将视情节停止其借阅权1个月至1学期;交学校学生处、保卫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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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报刊阅览室管理规定》

    6.1 服务项目
        报刊阅览室负责报刊的管理,为读者提供的服务项目有:
    阅览:报刊阅览室为开架阅览室,可为读者提供报纸和期刊的室内阅览。
    借出复印:报刊室没有配备复印机的,读者可将报刊借出复印,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电子资源的阅览:报刊阅览室为读者提供多台台式计算机,读者可自行上网查阅资料。
    6.2 阅览规则
        读者在报刊阅览室进行借阅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读者凭本人校园卡进入报刊阅览室阅览报刊。
        进入报刊阅览室请勿带食品、饮料等。    读者每次可从刊架上取2册期刊、或1种报纸阅览,阅毕请放回原报刊架或阅览桌上。
    报刊阅览室的报刊不外借;如需复印,应征得老师的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复印,每次限2册,1小时之内归还,闭馆前1小时不办理外借复印手续。
        阅览室内的计算机免费供读者学习使用。
    读者应爱护报刊,如有撕划、损毁、涂抹报刊的,按每页0.2—2元赔付;损坏严重者,按遗失报刊处理。
        遗失报刊者,区别不同情况赔付:当年出版的报刊,丢失一期按全年各期之和赔付,过刊按出版时间计算,参照图书的赔款倍率计赔(即1990年以后出版的报刊按3倍赔付,1985年至1989年出版的报刊按5倍赔付,1985年以前出版的报刊按10倍赔付。特藏报刊价格另定。)。

  •     本阅览室的报刊未办理复印手续,请勿携出室外。偷窃报刊者,图书馆将视情节停止其借阅权1个月至1学期;交学校学生处、保卫处处理。
       
    7.《图书馆存包柜使用须知》

        各层阅览室附近设有存包柜,为维护读者公共利益及公私财物安全,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存包人负责。
    图书馆存包柜为公共财物,不得长期占用。读者应于每天晚上10点以前将所存物品取走。
    本馆工作人员每晚闭馆前统一开启存包柜,存包柜内物品不再保存。因隔夜占用存包柜所造成的个人损失自负。
       
    8.《图书馆自习室管理规定》  

        图书馆自习室是图书馆为本馆读者学习提供的公共场所,读者凭校园卡方可入内使用。
    自习室开放时间为每天6:00—22:00,周六、日及节假日照常开放。 
        读者应保持自习室内安静,不得在室内喧哗或朗读,将手机调至震动档,室内勿拨打接听手机。 
        严禁在自习室内吸烟、用火。如遇紧急情况,听从工作人员疏导和安排。
    保持自习室内清洁卫生,勿在自习室内进餐、吃零食,勿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维护自习室内秩序,不要抢占自习座位。读者应看管好个人财物,离开图书馆或离开自习室时应将个人物品携带出自习室。 
        每天闭馆后,图书馆工作人员对自习室进行清理,对读者遗留物品不负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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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365备用网址安全化研讨室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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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研讨室主要为学术研究提供服务,一般的自习活动不宜占用这些资源。目前,365备用网址安全化的研讨室主要安排在昌平校区文渊阁,实现了讨论区与普通阅览区的相对隔离,希望此方案能够更好兼顾个人研读与团队讨论等不同类型的读者需求。

  • 一、服务对象:

  • 全校师生

  • 二、开放区域

  • 文渊阁二层研讨室1、研讨室2。

  • 三、开放时间

  • 周一至周五8:00-11:00、14:00-17:00;周六、周日不开放。

  • 四、预约及使用

  • (1)预约

  • 预约时间: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

  • 预约地点:法渊阁一层办公室

  • 请提前1~7天预约,借用者持一卡通到法渊阁一层办公室填写预约申请表,每次申请使用的有效期最长一个时段(3小时)。

  • (2)使用

  • 申请成功后,借用者需持本人一卡通及申请表于使用当天到文渊阁门卫室办理借用手续并领取钥匙。研讨室使用完毕后,借用者需在30分钟内将钥匙归还至文渊阁门卫室并办理归还手续。

  • 附:                                      图书馆研讨室预约申请表.docx

  • (3)违约处罚

  • 如无法正常赴约,请提前到法渊阁办公室办理取消预约。因故未使用研讨室又未取消预约累计达三次者,将暂停其随后30天的预约权限。

  • 五、研讨室使用注意事项

  • 1.每人(小组)每次只能预约一个房间,不得同时预约多个房间。

  • 2.研讨室是为学术研究而设,请勿在此自习。

  • 3. 请爱惜研读间设施,务请保持室内清洁,不得任意张贴、遮掩玻璃、吸烟及饮食。如损坏室内公物,须予以赔偿。

  • 4.研读间内无隔音设施,开展研讨活动时请轻声交流,切勿喧哗。请主动将通讯工具设置为静音状态。

  • 5. 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 6.保持室内卫生,请勿携带食物及有色饮料进入,使用完毕清理所有个人物品,带走个人垃圾,准时离开,随手关灯、关门,确保安全。

  • 7.凡违反本守则规定者,工作人员有随时停止读者使用的权利。其它事项请遵照图书馆有关规定执行。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与图书馆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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